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提高至500亿元

来源:深圳商报 2022-03-02 16:53:11

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自3月1日起正式扩展为“十地十机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增至2600亿元。首批4只养老理财试点产品已运作逾两月,养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引发市场关注。

据悉,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沈阳、长春、上海、武汉、广州、重庆、成都、青岛、深圳”十地。除首批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4家试点机构外,新入围的机构包括交银理财、中银理财、农银理财、中邮理财、兴银理财和信银理财等6家理财公司。

对于已开展试点的4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由100亿元提高至500亿元;对于本次新增的6家理财公司,单家机构养老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规模上限为100亿元。

根据公开信息,首批4家理财试点产品收益率为:工银理财产品起始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2022年2月23日净值为1.01;建信理财2021年12月16日起始的产品,2022年2月22日净值为1.0064;招银理财2021年12月16日起始的产品,2022年2月18日净值为1.0057;光大理财2021年12月15日起始的产品,2022年2月18日净值为1.0084。业内人士表示,2021年底至今,金融市场波动较大,导致养老理财试点产品净值相对不高。但总体来看,相关理财产品运行稳。

养老理财产品采用的是“固收+”的资产配置策略,银保监会相关人士指出,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稳,市场反应积极,取得良好开局。此次养老理财试点地区和机构的扩充,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记者 邱清月)

关键词: 养老理财 试点产品 募集资金 总规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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