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置集团:正就上海金心逾期款项与相关贷款人沟通及磋商
原标题:上置集团:正就上海金心逾期款项与相关贷款人沟通及磋商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据上置集团3月27日公告,上海金心置业有限公司未能到期偿还一笔人民币1.815亿元的应计利息。
据了解,上海金心由上置集团及上海中崇滨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51%及49%股权,上置集团及中崇滨江具有同等的出资责任及提供股东借款以满足上海金心资金需求的责任。
上海金心/贷款人及担保人订立了一系列银团贷款协议及相关延期协议,内容有关最高本金额人民币50亿元(相当于约61.50亿港元)的贷款,其中本金人民币44.5亿元(相当于约54.73亿港元)已提取。贷款项下有一笔人民币1.815亿元(相当于约2.232亿港元)的应计利息需于2022年3月21日由上海金心到期偿还。然而,应计利息于2022年3月21日及公告日尚未清偿。
根据协议,2018年8月7日(不包括该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利率为4.275%;2018年8月7日之后发放的贷款利率为4.9875%。倘上海金心未能偿还贷款本金额及应计利息,贷款人有权将利率提高50%。
于2022年3月22日,贷款人已向上海金心及担保人发出要求函件要求上海金心及各担保人应履行相关付款或担保责任于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应计利息及相关的逾期利息。上置集团正与上海金心及中崇滨江就应计利息付款的计划以及就逾期付款及修订相关付款条款积极地与贷款人商讨。
上置集团表示,由于公司已收到贷款人的催告函,有可能已触发由集团订立的其他贷款协议的交叉违约。于公告日期,公司已评估相关贷款人就该等潜在交叉违约(包括尚未到期及可能违反其他贷款授信)可能要求偿还贷款人民币2.849亿元(相当于约3.504亿港元)。集团正尽最大努力与相关贷款人沟通及磋商,以获得豁免或逾期付款及╱或接获催告函不会构成触发相关协议交叉违约的事件。
于公告日期,上置集团尚未自相关贷款人获得豁免或确认。基于集团与相关贷款人截至公告日期沟通后瞭解到,贷款方判定已触发交叉违约事件后,是否根据协议标准条款要求集团立即还款,一般主要基于对集团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之判断。截至公告日期,集团均未有就该等潜在交叉违约而获相关贷款人要求即时还款。
上置集团表示,为履行还款责任,公司一直考虑多项集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资产、加快收回其他应收款项及计划股本融资。集团目前的经营财务状况及现金状况维持稳定,整体经营情况健康。至公告之日,逾期付款及上述潜在交叉违约未有对本集团业务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另外,上置集团股份将于3月28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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