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原标题:福州: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4月21日,据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消息,福州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据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购房职工及配偶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补足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与预付首付款金额间的差额部分;职工在偿还首期购房贷款本息后的当月即可办理委托还贷,做到应提尽提,缓解职工购房、还贷压力。
关键词: 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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