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经协:机构不得怂恿业主调高挂牌价格
原标题:成都房经协:机构不得怂恿业主调高挂牌价格
焦点财经讯 近日,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理解。
成都房经协明确要求各机构不得“炒作”房价上涨,怂恿业主调高挂牌价格,不得发布不实涉房信息,盲目解读且传播新政要点等行为。
有关优化限售时间方面,成都房经协明确,在全市范围内购房人最新购买的二手房或者商品房,至少要满足不动产证满两年或者备案满三年,才能出售。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特殊住宅限售年限不变,人才公寓、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的限售规定不变。
此外,在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购房,需满足有限购区域户籍(落户即买房);无限购区域户籍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的条件,二者满足其一。此外,购房资格查房套数只查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的住房。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缴纳的社保也纳入购房资格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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