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回应清盘呈请:有信心尽快推进整体债务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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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宸斐 11月7日,龙光集团发布有关清盘呈请的内幕消息。
龙光集团表示,于2022年11月7日,公司及公司两家全资附属公司(金泓(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及润铭(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该票据的附属担保人,收到Citicorp International Limited(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相关系列票据的信托人分别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就本公司)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就相关附属公司)提出日期为2022年11月4日对本公司及两家全资附属公司的清盘呈请。
据龙光集团所知及所信,呈请人代表2025年到期的5.75%优先票据(债券股份代号:40114;ISIN:XS2099677747;通用代码:209967774)的相关系列票据的少数票据持有人提交清盘呈请。
龙光集团董事会认为呈请并不代表其他持份者的利益,并可能损害公司的价值及其他持份者的利益,因此公司将寻求法律措施以坚决反对呈请,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保障公司的合法权利。
龙光集团称,公司一直致力于积极与境外债权人进行友好洽商,努力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不同类型的债权人,保障集团所有持份者的利益。自2022年8月下旬以来,公司和财务顾问开始就框架性整体债务管理方案与多个组别的债权人沟通协商,目前已取得了多位债权人发出的意向性支持函,他们愿意尽快与公司达成相关方案,推动整体债务管理方案的实施落地。公司和其财务顾问将与公募债境外债权人的债权人小组及其财务顾问继续进行友好磋商,以期尽快就整体债务管理方案达成一致意见。
龙光集团有信心,尽快推进整体债务管理方案,同时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稳定,确保最大程度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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