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拟配售14.63亿股,净筹38.72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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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宸斐 11月15日,碧桂园发布公告称,将以每股2.68港元的价格配售14.6亿股新股,通过配股筹集资金39.2亿港元。
配售股份占于本公告日期碧桂园的已发行股本约6.00%;及经发行配售股份而扩大的该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66%。
假设所有配售股份将根据配售事项发行,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扣除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开支及专业费用后)估计分别为约39.208亿港元及约38.718亿港元。每股配售股份的净价估计为约2.65港元。碧桂园拟将自配售事项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为现有境外债项进行再融资及一般营运资金。
据悉,于2022年11月15日(交易时间前),碧桂园与UBS及J.P.Morgan各自订立配售协议,据此,碧桂园有条件同意委任该等配售代理,而该等配售代理有条件同意担任碧桂园的配售代理,并促使承配人认购合共14.63亿股股份,价格为每股股份2.68港元。
根据配售协议,该等配售代理将促使配售股份配售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有关承配人将为专业、机构及╱或其他投资者。
预计该等配售代理促成的承配人及其各自最终实益拥有人将独立于碧桂园及碧桂园的关连人士。预计不会有任何承配人因配售事项而成为碧桂园的主要股东。
该等配售代理有权收取相当于相关配售代理按配售价配售的实际配售股份数目所得款项总额1.25%的佣金。配售协议下的配售佣金由碧桂园与该等配售代理参考现行市况后公平磋商厘定。董事认为配售佣金公平合理。
碧桂园称,配售事项是为本公司筹集资本同时扩大其股东及资本基础之良机。董事认为,配售事项将加强集团的财务状况及流动性,并为集团提供资金用于为现有境外债项进行再融资、一般营运资金和未来发展。
关键词: 所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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