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速递!北京:实行“留改拆”并举,鼓励设立城市更新基金

来源:搜狐号-焦点财经 2022-11-25 15:47:26


(资料图)

耿宸斐 11月25日,据北青网,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提到,北京市城市更新工作应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实行“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北京市探索实施建筑用途转换、土地用途兼容,鼓励设立城市更新基金。

《条例》还提到,老旧住宅楼房加装电梯的,应当依法由业主表决确定。业主可以依法确定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

《条例》提出,城市更新过程中,需要对私有房屋进行腾退的,实施主体可以采取产权调换、提供租赁房源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协商。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物业权利人腾退协议签约比例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实施主体与未签约物业权利人可以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且项目实施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共利益,确需征收房屋的,区人民政府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签约的房屋实施房屋征收。

《条例》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相关财政资金的统筹利用,可以对涉及公共利益、产业提升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通过依法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

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依法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纳税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应城市更新融资需求,依据审查通过的实施方案提供项目融资。按照国家规定探索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城市更新项目。

关键词: 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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