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Facebook、亚马逊和苹果为自己的科技行业反垄断问题进行了辩护
据国外媒体报道,在回应美国议员就科技行业反垄断问题提出的详细询问时,谷歌、Facebook、亚马逊和苹果为自己的商业行为进行了辩护。当前,美国议员正对美国科技行业的反垄断问题进行调查。
美国时间周二,负责这项调查的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小组委员会公布了这些科技巨头的辩护。目前,针对这几家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已迅速升级,美国联邦和州两级的执法机构已对Facebook和谷歌展开正式调查。
今年9月,这四家公司收到了美国民主党众议员大卫?西西林(David Cicilline)的询问信,他是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小组委员会主席。此外,该委员会还要求这些公司提供有关其商业惯例、收购、高管沟通和其他问题的大量记录。这些公司也正在响应这些请求。
以下是这四家公司的辩护:
谷歌
1、谷歌不认同其控制了过多搜索市场份额和数字广告生态系统的观点。
2、对谷歌优先考虑自身服务的说法,谷歌在回应中进行了淡化处理。
3、谷歌否认广告客户只能使用其Display & Video 360广告服务购买YouTube视频平台的广告,称某些合作伙伴可以直接从其销售团队那里购买广告。
4、该公司否认其搜索排名系统会考虑发布商是否采用了其“加速移动页面”技术(AMP,一种直接在搜索结果中存放网页内容的格式)。谷歌表示,这种新格式大大加快了其网站的加载速度。
1、Facebook对限制一些第三方应用开发商使用其平台的政策进行辩护,坚称该公司从未将数据访问与其广告支出挂钩。但Facebook涉及的一桩诉讼披露的文件,显然讲述了一个不同的故事。
2、该公司表示,对旗下消息应用WhatsApp隐私政策的修改,符合其不改变该平台共享行为的承诺。
3、2013年,Facebook对通过其平台访问视频应用Vine进行了限制,因为它“认为Vine是一款复制了Facebook核心新闻推送功能的应用”。对此,该公司进行了解释。
亚马逊
1、有人批评亚马逊用自己的产品在其在线市场上与第三方卖家展开不公平竞争,亚马逊对此予以回击,称其如何对待第三方卖家的决策,是基于给消费者提供广泛选择、低价和便捷送货的愿景。
2、亚马逊为其自有品牌“倍思(AmazonBasics)”进行辩护,称推出自有品牌产品是一种“常见的零售行为”。它表示,它“一般不会基于品牌所有者而区分对待品牌”。
3、亚马逊表示,其推荐商品的算法不会考虑商家是否使用亚马逊的物流服务“亚马逊配送”(Fulfillment by Amazon),也不考虑产品是否属于亚马逊的自有品牌。
4、亚马逊表示,该公司禁止其自有品牌业务使用单个卖家的数据来决定产品介绍、定价或库存。
苹果
1、苹果指出,有许多应用与自己的网页浏览、地图、音乐和视频等服务竞争。
2、苹果称,用户不能从iPhone卸载Safari网络浏览器,也不能切换到另一个默认设置,因为作为一个操作系统应用,Safari是“iPhone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3、苹果解释称,可靠地修复某些产品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可能将产品拆分成各个零件而不对这些零件造成重大损害。”
对这些科技巨头的辩护,大家有什么看法?(刘春)
关键词: 科技行业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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