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热推荐:浙江磐安:鼓励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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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李泳青 8月2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措施》明确,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下调住房贷款利率,首套房利率降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对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另外,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需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提高至25万元,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需租房居住的家庭,年最高提取额由2.4万元上调到3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在规定的可贷比例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以内,贷款额度可上浮20%。
《措施》提及,支持居民和各类人才合理购房需求。凡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磐安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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